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外语学院外籍教师教学管理条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3-22浏览次数:3621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外语学院外籍教师教学管理条例

一、外籍教师应严格按照学科制定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进行教学。对外籍专家、外籍教师的教学计划和使用的教材(包括参考资料、影视及其他资料)进行审定;使用原文教材的,必须从思想政治内容上严格审查,避免使用散布腐朽思想、丑化国家的教材,严禁向学生传播宗教,严禁干涉中国内政。

二、外籍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因病、因事不能上课要提交书面请假条,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对于外籍教师缺勤和擅自调课、迟到等情况,要严格考核,并于每月末提出书面意见,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扣除工资及至解聘处理。

三、定期到外教所教班级听课,建立外籍教师的听课与评价考核制度,对其教学效果和态度进行及时地检查和考核。每学期期末组织学生对外教的教学态度、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报送外事处,由外事处向外教通报考核结果,提出改进意见。经过考核对于工作成绩突出的外籍教师,可在院系会议上授予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或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对于工作表现不好的要予以批评,促其改进,对于不能胜任或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或者违纪违规的,由报外事处提出申请,报院长批准后予以解聘。

四、邀请外教定期参加所属教研室活动,及时听取他们的意见,联络感情,创造和谐的学术氛围;在内外有别的原则下参与学院活动(教师节、运动会等)。

五、加强对本系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教育他们在与外教的接触中,既要友好合作,互相尊重,又要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做到内外有别,维护国家尊严。对教学上出现的问题,及时向班主任或系领导反映。

六、未经外事处批准,外教不得从事任何校外工作。

七、学生外出活动邀请外教,必须事先经过系领导同意,并报外事处备案,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确保安全。

八、每学期期末报送外事处下学期有关外教的课程表。

九、寒暑假前告知外教假期旅游应注意事项和最迟返院时间。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外语学院

                                              二〇〇八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