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3届毕业生户档托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5-09浏览次数:5352

关于做好我校2013届毕业生户档托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2013届毕业生的派遣工作,今年我部门继续协助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湖北省人才中心办理我校2013届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毕业生户档去向

我校毕业生离校后,其户档处理方式一般分为以下3种:

1.把户档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事局接收;

2.把户档转至有人事管理权,并且愿意接收学生户档的用人单位;

3.把户档托管到相关机构;

如需进行户档托管,针对我校毕业生,主要有以下三家托管机构:

(1)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湖北省人才中心;

(3)湖北人力资源中心。

二、毕业生户档托管工作安排

毕业生针对自身情况,可以自由选择托管机构。根据往年户档托管情况,我校毕业生在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湖北省人才中心进行户档托管的人数较多。为了方便毕业生办理相关托管手续,我中心采取集中时间,统一代办的方法进行办理(同学之间可以代为办理)。

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统一代办户档托管安排如下:

1.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户档托管统一办理

办理时间:2013年5月6日--5月17日8:30-16:30(双休日除外)

办理地点: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逸云楼一楼119室)

办理程序:

(1)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填写《户档托管申请表》;

(2)凭《户档托管申请表》到学校保卫处提取《学生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

(3)将《户档托管申请表》、《学生常住人口登记表》、一张1寸彩色登记照、托管费(60元)交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湖北省人才中心户档托管统一办理

办理时间:2013年5月6日--5月17日9:00-16:30

办理地点: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逸云楼一楼119室)

办理程序:

(1)持用人单位(须为武汉市的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报名;

(2)凭《协议书》到学校保卫处提取《学生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

(3)将《协议书》、《学生常住人口登记表》、托管费(180元)交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三、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做好毕业生户档托管相关政策的宣讲工作,便于学生了解规定,及时做出选择。

2、各二级学院应告知并督促需办理户档托管的毕业生按时间、按要求到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自行到相关机构办理。

附件一:各托管机构项目对比

附件二:高校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办法(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附件三: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办理程序(湖北省人才中心)

附件四:高校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人事代理)指南(湖北人力资源中心)

 

 

 

 

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13年5月6日

 

 

 

 

 

 

 

 

 

 

 

 

 

 

附件一:

托管机构对比

对比项目

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湖北省人才中心

湖北人力资源中心

托管对象

2013年应届普通高校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暂不就业拟升学的以及正处于试用阶段尚未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的毕业生。

工作单位为武汉市,并且单位不负责户档管理的毕业生。

工作单位为武汉市,并且不负责户档管理的毕业生。

 

费用

前两年共60元,从毕业后的第25个月起每月需缴纳托管费10元

档案一次性180元托管费

户口第二年起每年35元托管费

 

人事关系及档案120元/年,集体户口落籍挂靠35元/年

户口性质

武汉市常住户口

武汉市常住户口

武汉市常住户口

提供服务

免费提供用人单位信息;提供推荐就业相关服务;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后直接、快速、免费办理就业手续。

在湖北人才网(www.jobhb.com)登记个人求职信息;就业见习服务

 

1、可在武汉市内购买住房,不受“限购令”的户籍限制;2、可在武汉市参加社保;3、具有武汉市户籍的人士,可单独前往港、澳、台旅行,而非武汉市户籍的人士则至少需10人组团方可成行。

优点

改派办理手续方便

可办理转正定级及职称评定

可办理转正定级及职称评定

缺点

择业期延长,属学生身份,不能办理转正定级及职称评定

托管档案,无限制

托管户口,工作单位地需为武汉市

托管档案,无限制

托管户口,工作单位地需为武汉市

 

 

 

 

 

 

附件二:

高校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办法

一、托管对象

申请户档托管的对象为武汉地区2013年应届普通高校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暂不就业拟升学的以及正处于试用阶段尚未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的毕业生。

二、如何申请

1、申请人从“湖北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job.e21.edu.cn)”或“湖北省大学生就业服务一体化平台/湖北高校就业网络联盟(http://www.91wllm.com)”网站下载《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填好后交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签章。(第一批申请办理的时间为毕业当年的5月1日至31日,第二批申请办理的时间为当年的8月1日至31日。)

2、签章后的《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要与《报到证》(原件)、《学生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和托管费于毕业当年的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一并交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方为有效。可由学校集中办理、亦可由学生本人交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本人留一份申请表作为今后到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的凭据。 

相关服务及收费标准

1、在本中心户档托管的毕业生,我中心为其办理落户手续(户口性质为武汉市常住户口);落实就业单位后可直接、免费办理就业手续;免费保管户档两年。依据物价部门规定,一次性收取手续费、档案转递邮寄费共60元;超期两年继续托管的,从毕业后的第25个月起每月需缴纳托管费10元。

2、为方便毕业生及时查询托管信息(如户档基本情况、变动情况、党员信息等),托管毕业生可于毕业当年11月以后登录http://job.e21.edu.cn或http://www.91wllm.com网站点击“户档托管”栏目查询。

3、本中心的户档托管服务不含转正定级及职称评定手续的办理。

4、本中心可办理婚育相关证件,但不解决毕业生子女落户问题。

四、党员如何办理组织关系

托管办理完毕的毕业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在报到时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党总支)与其他材料交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托管党总支,交纳党费,领取流动党员证。党员必须登录网站点击“户档托管”→“党员生活”专栏,参加党员活动。

五、法律责任

在户档托管期间,托管毕业生因违法、违规以及民事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托管毕业生自行承担,与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无关。托管毕业生若有违法行为或因上级有关管理部门统一规定,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有权将托管毕业生的户口、档案转出,不再为其办理约定事宜。

六、如何办理户档迁出手续

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原件、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考研录取通知书等,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户档托管部办理。(自托管之日起,30日后方可办理户档迁出手续)。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应及时办理户档迁移手续。 

 

 

 

 

 

 

 

 

 

 

 

 

 

 

 

 

 

 

此表为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办理相关手续的凭据,请毕业生妥善保管    学号:              

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入党时间

 

毕业学校

 

专业

 

学    历

 

学 制

 

毕业时间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QQ或邮箱

 

(以下由单位填写)

学 校 委 托 意 见

年   月   日

受 理 单 位 意 见

年   月   日

特别提示:

1、请于毕业当年9月30日前凭此表将《报到证》(原件)、《学生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起交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请登录“湖北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job.e21.edu.cn)”或“湖北省大学生就业服务一体化平台(http://www.91wllm.com)”,点击“户档托管”栏目,了解办事程序、个人户档状况以及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027-87677720  87677721

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印制

附件三:

湖北省人才中心    湖北省人才市场

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办理程序

 

湖北省人才中心(湖北省人才市场)是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事业单位,是面向高校毕业生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和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服务、行使全省人才市场行业管理的专业机构,主要从事人事代理、人才引进、人才招聘、人才培训、新经济组织管理等工作。

服务宗旨:为高校毕业生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服务理念:根植需求、诚信服务,满足需要、快乐服务。

 

高校毕业生应当知晓的相关政策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鄂人[2007]23号文件精神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必须是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和他人人事档案。

●根据湖北省人事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户档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鄂人函[2009]74号)规定:未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备案,任何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机构不得受理高校毕业生户档关系的迁移和保管。户档托管单位要向学校和参加户档托管毕业生出示收费依据,并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

 

一卡在手  终身免费

为减轻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负担,湖北省人才中心(湖北省人才市场)特针对应届高校毕业生推出就业服务卡。持卡人不仅可以享受由湖北省人才中心(湖北省人才市场)提供的人事代理和就业后续服务,更可享受一卡在手,终身免缴档案管理费的优惠政策。

一、户口托管程序

1、应届高校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须为武汉市的工作单位)加盖公章。

2、持用人单位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湖北省人才中心加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接收专用章。(若签订的是国企或事业单位,须由用人单位出具不接收户口、人事档案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3、将盖章后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交给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毕业生凭《报到证》到学校保卫处领取《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迁移证》。

4、提交落户审核材料:《报到证》原件、《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迁移证》的原件、一寸免冠登记照片一张、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在武汉就业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及就业服务卡。(如因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5、落户审核材料请于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前送达湖北省人才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部,并领取《户口材料接收凭证》,逾期未按规定上交材料造成不能落户,责任自负。

重要提示:

①《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一栏由湖北省人才中心盖章。

‚“就业协议书”户档接收一栏填写“湖北省人才中心”,地址填写“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4号”。

③毕业生领到《报到证》后,请核实报到单位是否为“湖北省人才中心”,如有误请尽快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更换《报到证》。

二、人事档案托管程序

1、应届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到湖北省人才中心(湖北省人才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部办理接收手续。

2、湖北省人才中心在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一栏盖章,或出具《人事档案及关系接收函》。

3、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或《人事档案及关系接收函》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

4、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报到证》要求,将人事档案转交湖北省人才中心托管。

三、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27)87257575

服务网址:湖北人才网  http://www.jobhb.com

          户口相关事宜请点击“户口计生”栏目查询

办理地点:1、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4号发展大厦四楼

湖北省人才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部

2、湖北省人才市场届时组织的高校巡回集中办理点

(敬请留意本校通知)

邮政编码:430071

附件四:

湖北人力资源中心

高校毕业生户口、档案托管(人事代理)指南

一、办理户档托管对象

应届普通毕业生毕业离校前都应办理户档托管手续。除带编(有正式编制)进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工作的毕业生外。

二、户口、档案、党组织关系托管的办理程序

(一)户口托管手续:

毕业生如需落户武汉,则持以下材料办理手续:1、与武汉地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原件或《就业推荐表》原件;2、《就业报到证》原件;3、《户口登记表》原件;4、毕业证及身份证复印件(A4);5、一寸红底登记照片3张。上述材料乙方应在毕业离校时交至甲方,但不迟于7月30日。落户后户口性质属武汉市常住户口。

(二)档案托管手续:

1、毕业生与湖北人力资源中心签订《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

2、毕业时将档案交予本中心。

(三)党组织关系托管手续:

学生党员将《党员关系介绍信》开往“中共湖北人力资源中心委员会”并交本中心。

友情提示:学生集中离校前夕,本中心将到部分高校现场办理上述手续,请留意各高校通知,就近办理。

三、托管后享受的人事代理服务内容

1、按政策办理大中专毕业生的转正定级、工龄认定、调整档案工资、出国政审,按国家规定出具相关证明,协助办理婚姻证明及计划生育相关手续;

2、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预备党员转正、发展吸收新党员;

3、申报专业技术职称:专科毕业生工作三年期满,本科以上毕业生工作一年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同意并签章,可代办初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费用不包括在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内)。

4、代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手续(费用不包括在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内)。

四、收费标准

人事代理费按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个人委托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120元/年,集体户口落籍挂靠35元/年;物价部门如有新政策出台,按新政策标准执行。

五、落户武汉的好处

1、可在武汉市内购买住房,不受“限购令”的户籍限制;

2、可在武汉市参加社保;

3、具有武汉市户籍的人士,可单独前往港、澳、台旅行,而非武汉市户籍的人士则至少需10人组团方可成行。

六、档案转接及户档查询的方式

1、毕业生将本人档案递交本中心或者由本中心直接与学校相关部门接洽,办理档案交接手续;

2、查询:请登录方阵网(www.4sjob.com)“人事代理”频道查询本人户口落户、档案到达落实情况。也可电话查询:027-87326860、51881111。

七、档案迁出所需材料

1、《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原件;

2、迁入地人力资源行政部门的《档案接收函》或升学《录取通知书》。

八、户口迁出所需材料

持改派后的《就业报到证》或《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前往本中心窗口办理。

九、湖北人力资源中心的服务特色

1、充盈的窗口服务时间。为了托管人员办理业务方便,我中心除正常上班时间外,周一至周五中午以及周六全天均安排人员值班,让您办理各项业务无时间障碍;

2、先进的叫号排队系统。为了保障办理业务的有序性,我中心特别引进了叫号排序系统,时刻确保公平和快捷;

3、高速的办事效率。我中心办理落户等相关人事代理业务,手续方便易操作,人员效率高,为您节省时间;

4、体贴的人性化服务。我中心专门开设电话客户服务专线以及QQ在线咨询服务,时时刻刻为您提供电话网络咨询服务,让您办事前清清楚楚,办事后无后顾之忧。

十、湖北人力资源中心办公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18号绿洲大厦(瑞安王朝酒店)16楼。可乘72、503、529、556、571、590、710、723、811、903路,湖北图书出版城站下车,湖北图书出版城西侧,雄楚大街理工一桥南行500米即到。

十一、法律责任

托管期间,毕业生因违法、违规以及民事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与本中心无关。毕业生若有违法行为,本中心有权将其户口、档案转回原籍,不再承担《人事代理协议书》中规定的义务。

                  湖北人力资源中心